7月12日,安阳市第一中学通报一起违规有偿补课情况。

通报称,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称该校教师郑某某在校外开展有偿补课。对此,该学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安阳市第一中学数学教师郑某某,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在文峰区文明大道128号院内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本人对违规事实认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款、第十款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6级降至12级,调离教学岗位,在处分期间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工资晋级资格,扣发其在处分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精神文明奖、平时考核奖。

通报称,下一步,该校将持续深化师德师风教育,全面排查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提醒全校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志强 牛静芳 实习生 黄端诺 王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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