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其中,《河南省学前教育保教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提到,学前保教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 元。

《细则》指出,学前教育保教费用于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 元。

《细则》要求,幼儿园每学期组织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认真填写申请表,加强审核,做好认定工作。此外,认定结果应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幼儿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细则》指出,保教费应按照我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相关要求,通过社会保障卡及时发放给受助幼儿或监护人。发卡银行及幼儿园不得收取卡费等费用,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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