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初次审议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王翔介绍,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会同中宣部、司法部、法工委等8个部门起草了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确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二是,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对象;三是,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四是,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责任年度报告制度;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保障、监督;六是,规定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于1993年,并于2017年、2019年作了两次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实践中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交易活动中商业贿赂多发,一些平台经营者利用数据、算法和平台规则等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迫切需要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监管实践经验,统筹活力与秩序、效率与公平,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修订草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总体要求。规定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二是,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完善规制混淆行为的情形,强化商业贿赂治理,加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规制。三是,健全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和处罚制度,丰富监管措施,科学设置处罚额度。
关于渔业法修订草案。现行渔业法于1986年制定实施,2000年、2004年、2009年、2013年修改过部分条款。自施行以来,现行渔业法对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渔业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现行渔业法在施行中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更好满足新形势下渔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这次修改的主要考虑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渔业法进行修改完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地统筹养殖业、捕捞业发展以及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推动新时代渔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涉外渔业治理,促进渔业对外交流合作,依法维护国家渔业利益。修订草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渔业发展总体要求,二是促进和规范渔业养殖,三是严格渔业捕捞管理,四是加强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五是深化涉外渔业治理,六是强化渔业监督管理。此外,还完善了法律责任规定。
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2002年国务院出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013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现行条例施行以来,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应急救援能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为解决突出问题,有必要在现行条例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按照党中央部署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司法部、应急管理部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总体要求,二是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能力建设。此外,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晶晶 北京报道)